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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听证公告

开税复听公字〔2024〕1号

发布时间:2024-04-19 16:38:5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五十条,《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等规定,我局决定就开平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于2024年2月8日作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开平税一分局税通﹝2024﹞4120号)申请行政复议案举行听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定于2024年4月26日9时00分在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开平市长沙沿江西路36-37号)四楼会议室举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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