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已完成2023年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工作,现将一类、四类出口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
2024年6月12日
关于开平市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评定为第一、四类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已完成2023年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工作,现将一类、四类出口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