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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关于2025年度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为一类、四类出口企业评定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5-29 09:48:1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40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将2025年度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为一类、四类出口企业名单(见附件一和附件二)予以通告。

附件一:2025年度出口企业管理类别为一类的出口企业名单

附件二:2025年度出口企业管理类别为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

2025528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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