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决定:
免去劳朝晖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张东恩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张凤玲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收入核算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梁冬宁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周立壮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征收管理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杨永俊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税源管理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张师胜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财务管理股副股长职务;
免去梁胜国家税务总局开平市税务局党委纪检组副组长(副股长级)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