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大道231号
联系方式:黄生 0750-3886036
二、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PJSW202506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转型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地: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四楼D区
采购方式:简易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165495.51元
最高限价(如有):165495.51元
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审核供应商资质过程当中,若我方发现供应商未响应商务需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与商务需求不符、虚假填报信息的情形,我方将此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施工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统一招标活动。施工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招标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投标价格不得低于成本。
(七)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需要购买建筑工程相关一切保险及第三方责任险。
(八)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2日止(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法:本项目实行现场报名,供应商应携带有相应资质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采购文件和项目相关资料。
五、提交资料要求
1.报价综合资料(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近1年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
5.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相关行业资质;
7.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
8.同类采购成功案例;
9.税务登记表;
10.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具体要求于现场报名时提供,不符合报价规范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以上1-5项为必须提供的资料,7-10项为可供选择提供的资料。
五、提交资料截止时间
提交资料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6日17时30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