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 号)第二十条相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月13日,共征收所属期2021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51.58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
2023年1月16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 号)第二十条相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3年1月13日,共征收所属期2021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1551.58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