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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复议听证公告(台山税听公字〔2023〕1号)
发布时间:2023-05-18 09:21:2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申请人:台山市威宏建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六十五条、六十六条、六十八条、六十九条规定,我局拟就台山市威宏建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不服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汶村税务分局作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台山税汶村分局税通(2023)9号)的行政复议案件举行听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听证定于2023年5月26日14:30分在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广东省台山市南门路213号)十三楼会议室举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台山市税务局

二○二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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