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关于新会区2024年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动态调整为四类出口企业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2 08:47:0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十二条规定:负责评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的税务机关,应在评定工作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评定结果告知出口企业,并主动公开一类、四类的出口企业名单。现将有关企业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名称

出口企业管理类别

1

91440705595810052D

江门市雷蒙德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四类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

2024年4月1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