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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5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25-07-22 11:04:2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区至2025年7月11日止,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单位)和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个人)且至公告之日前一天仍未清缴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新会区税务局

2025年7月22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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