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周建伟,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5224180101;
持证人:唐木河,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5224180209;
持证人:王巧莲,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5224180257。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惠来县税务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