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6 11:31:4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卢宏冰,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5206180006;

持证人:陈泽武,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5206180008;

持证人:李歌夏,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5206180118;

持证人:曾繁祥,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5206180120;

持证人:吴舜荣,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5206180156;

持证人:刘曙光,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5206180157;

持证人:林丹丽,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5206210107。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2月6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