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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欠税公告(2021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21-10-27 12:57:1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第9号令)的规定,并经核实确认纳税人欠税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决定对广东福尔康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7户纳税人截至2021年9月30日欠缴税款的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普宁市税务局

2021年10月27日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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