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双随机”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公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税总发〔2015〕104号)等相关规定,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依据管理权限,开展了风险导向下的双随机抽查税收监管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严格执行“双随机”监管机制,坚持落实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新型稽查监管模式,从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异常对象名录库等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采取定向选派与不定向选派相结合的方式,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实施检查;采取先组织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相结合的稽查方式,完成了对2024年省级、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抽取32户企业和异常稽查对象名录库6户企业抽查工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现纳税人自查税款5650万元、入库税款滞纳金5424万元,“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模式进一步提高了税务机关执法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