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鹏飞(身份证号码:4409811985****5639):
因采用直接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茂南税二分局检处〔2022〕1号(见附件)。
请你及时到茂名市茂南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410室(地址:茂名市官山四路一号大院)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骆鹏飞税务处理决定书(茂南税二分局 检处【2022】1号)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茂南区税务局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