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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茂南区税务局河东分局关于送达限期结清或提供欠税担保通知书的公告(2025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25-08-06 15:45: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茂南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对我分局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期)逾期未缴纳税费款,以及欠税本金已缴纳但未缴纳对应的税款滞纳金的下列限期结清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欠税担保通知书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进行公告送达(名单及文书详见附件)。

请公告附件所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官山四路一号大院河东税务分局)签收《税务事项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 30 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官山四路一号大院河东税务分局305办公室

联系人员:邓晓敏

联系电话:0668-2568185

特此公告。

附件1:公告送达纳税人名单(2期)

附件2:《税务事项通知书》(2期)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茂南区税务局河东税务分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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