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行政检查 > “双随机”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
国家税务总局茂名市税务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0-05-20 11:54:30来源: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进一步做好全市税务系统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实现稽查执法成本最小化和执法效能最大化,茂名市税务局严格制订2019年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工作方案,规范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现将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抽查对象和抽取方式
(一)从以餐饮住宿行业为主的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采用不定向方式按20%的比例抽取共14户企业;
(二)从市级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中采用不定向方式抽取共6户企业。
    二、检查年度
检查年度均为2016年至2018年度,发现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检查方式
(一)对从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抽取的14户企业,采取企业自查和税务机关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对从市级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中抽取的6户企业,采取税务机关直接检查的方式。
四、查处情况
(一)通过企业自查,随机抽取的14户餐饮住宿行业企业共查补税款98.79万元,滞纳金14.15万元;并按照不低于随机抽查企业数量的30%检查面即5户企业开展了重点检查。
(二)随机抽取的采取直接检查的6户异常对象,已按稽查工作规程要求重点检查中。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