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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0:00:1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我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和蕉岭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首善标准,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充分发挥税收在稳定经济大盘、服务区域治理上的基础性作用。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1、牢固树立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加强政治机关建设,严格执行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主题”制度,累计开展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35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指导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194次,主题党日活动83次。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认真落实好主题教育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开展“蕉税青年说”讲座、“青年追光”辩论赛、加强主体税种管理“金点子”展示等系列活动,引导广大税务青年干部追寻信仰之光,点燃知识之光,闪耀奋斗之光,散发品格之光,激励广大税务青年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和任务融入到税收实际工作中,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2023年,我局获得“梅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2、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我局坚守组织收入原则,应收尽收,应退尽退,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一是按月制定《组织收入重点工作台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股室,定期组织召开组织收入工作形势分析会议,跟进工作进展和成效,提高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统筹性。二是加强税源培植和巩固,建立本县税源培植巩固监测机制。根据本县纳入重点税源监控的企业名单建立税源动态监测台账,定期开展包括重点税源税收收入动态监测、变动动态监测、重点企业诉求跟进落实等工作。三是做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到期入库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到期入库工作实施方案》(梅税退税减税办便函〔2022〕83号)的通知要求,做好纳税人缓缴台账整理工作,持续监测缓缴到期税费征缴入库进度,确保缓缴到期税款及时入库。

3、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市税务局关于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周密部署、分工协作、压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落细。今年以来,我局组建“税务管家”团队,针对不同群体开展了34次税惠精准宣传辅导活动,1457户纳税人参与现场互动;充分利用大数据管理优势,通过电子税务局向1162户企业精准推送了税费“红利账单”,确保应知尽知。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4、开展青少年税收普法活动。在迎接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结合“税惠千万家·共建现代化”主题,邀请蕉岭县实验中学40多名师生代表参加“蕉税开放日”中学生税收研学主题普法活动,通过参观办税服务大厅、听讲解、体验办税缴费流程等“零距离”参与体验活动,创新税法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引导青少年树立税收法治观念,在青少年心中播撒“税收法治”种子,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5、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局积极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广“非接触式”税费服务。为方便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就近办理税务事项,同时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力量,将税收服务“网格化”下沉到基层,进一步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现代化税收共治新格局。我局优化办税服务网点布局,将自助办网点融入各级乡镇党群服务中心。目前,全县各村(居)委共配置可办理57项常用税费业务的“粤智助”政务服务机116台;在广福、三圳、南礤、蓝坊四镇党群中心设置了“蕉税e站”。为充分发挥““蕉税e站”贴近群众、便利群众的优势,我局坚持打造“三级矩阵”税费服务体系的思路,在深入走访现有的三圳镇、南礤镇等4个镇级“蕉税e站”、重新建立一对一联络员机制的基础上,从历史数据中分析梳理出业务集中、重复性高的纳税人,开展“精准滴灌”式的税费辅导,将基层群众的涉税需求成功引导到“蕉税e站”、解决在“蕉税e站”。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6、持续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工作机制。我局充分发挥重大税务事项集体决策机制作用,对于局内重大税收决策及出现的疑难税收问题进行集体审议。同时突出重点,将涉及数额较大、责任重大、事实情况复杂、社会关注程度比较高的重大项目列入到集体审批范围。在重大税务事项决策中,积极探索法律顾问机制,建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公职律师和法律专业人才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对于情况复杂、政策适用不明确的重大涉税案件,积极咨询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内部法律人才的意见,保证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行依法治税中发挥重要指导作用。2023年,我局共对18项涉税事项进行了集体审议,事项类型包括土增税清算风险排查、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细节、核定征收法定流程、留抵退税事后风险审核清单等。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重大决策部署,我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1号)要求,及时在官网上公示相关内容,并按要求在我局办税服务场所张贴和放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及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并通过电子税务局、税企互动平台向企业精准推送相关内容。面对纳税人咨询,对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业务、证明义务、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等一次性主动告知纳税人,减轻纳税人缴费人负担。2023年,我局共办理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税务证明事项25件。

8、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一是严格按照《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执行行政处罚事项,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责,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涉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及时对符合“首违不罚”条件纳税人进行处罚的情况进行自查,对未按要求落实“首违不罚”的情况立即作出整改,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并重新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书,对首次违法行为的罚款进行退还,共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并重新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书7份,共退还罚款240元。三是制定《“首违不罚”业务事项指引》,对前期未按要求落实“首违不罚”的情况进行指引,规范基层执法人员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9、全面抓实信访维稳工作。加强思想认识和分析研判,检视各项工作举措和运行机制,排查各类风险隐患和矛盾问题,加强值班制度和应急预案,稳控突发事件和应急风险。对重点信访问题开展督导检查,紧盯案件处理,限期案结事了,强力推动涉稳信访问题有效解决。

10、加强舆情监管。强化“舆情无小事”的责任感,持续完善应对机制,加强与县政府部门间的横向配合,积极构建四位一体涉税舆情监控体系,确保税收工作和谐、稳定,2023年,我局未发生负面舆情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1、推动建立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工作机制。为加快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推动社会保险费纠纷问题源头治理,充分发挥税务、人社、医保、财政、信访、司法、公安、政务服务数据管理、科工商务等职能部门和镇党组织在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工作中的作用,在我局的积极推动下,中共蕉岭县委平安蕉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蕉岭县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工作机制》。为保障该机制的落地见效,我局遵循县委领导、政法委主导、税务主办、各部门参与的原则,以实质性化解社保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为基础目标,强化各职能部门联动作用,为工作机制的顺利建立提供了有力的部门合力。2023年通过该机制已成功化解社保费征缴争议5起,共入库各类社保费约61.24万元。

12、建立税费争议调解中心。为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畅通税费诉求有效收集、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渠道,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化解在萌芽阶段,我局制定《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税费争议分类分级调解工作制度》。根据税费争议的不同类型、复杂及影响程度等进行分类分级,建立税费争议分类分级管理体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税费争议治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对税费争议做到预防到末梢,调解在起始,消灭在萌芽。2023年,我局累计调解成功税费争议62宗。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3、持续强化内控监督。开展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从内部控制内容、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要求、内部风险防控计划三个维度全面梳理各类风险事项和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总结内部重点风险防控措施,深挖内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内部重点风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局内部控制,提高税收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14、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税收中心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官方网站以及其他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和纳税人公开各类涉税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做好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15、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准备工作。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发生前注重发挥调解和解的作用,运用列事实、摆证据、讲道理等说理式执法方式,事前有效化解矛盾争议。积极组织相关案件协调会,邀请外聘法律顾问参会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充分听取纳税人意见与诉求,切实将纳税人税收法律救济权落到实处,充分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2023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16、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按照省局、市局要求印发《蕉岭县税务系统信息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县税务局信息化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进“数电”发票推广,制定蕉岭县税务系统信息化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表。强化违规赋岗赋权检查力度,确保不出现违规赋岗赋权情况。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7、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领作用。我局强化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运行机制,严格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议事规则和例会制度。全年召开两次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依法行政工作重点,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作出依法治税工作部署,协调、指导、督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对全面推行依法治税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的核心作用。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按照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落实,全局税收法治水平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仍面临一些问题。如:我局法制人才储备仍然紧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我局干部职工利用法治思维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对依法执法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掌握还亟需加强等。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到组织税费收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深入开展“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讨论,高质量推进我县税收现代化建设,为我县实现现代化组织收入方式贡献税务力量。

(二)统筹抓好组织收入和减税降费工作

我局将统筹谋划、有序推进2024年组织收入工作。强化横向联动、风险防控,持续围绕新的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回头看”,开展全过程监督,精准释放政策红利,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继续在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上下功夫,紧紧盯住当前税收工作中的不足,不断推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新举措。进一步做好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等便利设施应用,提高服务效率,降低办税成本,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

(四)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优化法制人员配置,继续鼓励全局业务人才以及法律专业干部积极参与重大复杂法律纠纷案件,在实践锻炼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依法治税水平。

 

 

国家税务总局蕉岭县税务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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