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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投诉举报及公示意见建议途径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20-05-18 11:23:4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

事项类别 受理内容 受理部门 电话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服务时间
政务公开 申请政务公开 办公室 0753-3360045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中397号 514500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公示意见建议
纳税服务投诉 纳税服务投诉 纳税服务部门 0753-3260810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中397号 514500 自动语音:7天×24小时;
人工服务: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纳税咨询 纳税咨询 12366纳税服务热线 0753-3260826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中397号 514500 自动语音:7天×24小时;
人工服务: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 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稽查局 0753-12366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梅新路17号 514000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0753-2196322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税收违法行为举报 纪检监察部门 12388 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人民大道中397号 514500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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