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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送达高增敏《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09:28:25来源:高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高增敏:(纳税人识别号:22010********5236)

我局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清高税龙塘所 税通〔2023〕5483号)。纳税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4年1月26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清高税龙塘所 税通〔2023〕5483号).docx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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