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瑞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772340771X9):
我局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法定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阳山税一分局限改〔2024〕1815号),见附件。
请你公司及时到我局(地址:阳山县阳城镇思贤路99号国家税务总局阳山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阳山税一分局限改〔2024〕1815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文书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阳山税一分局限改〔2024〕1815号)
联系地址:阳山县阳城镇思贤路99号国家税务总局阳山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联系人:邹丽琼、朱文田
联系电话:0763-7821663
国家税务总局阳山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