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六条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度所属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情况予以公告。
乐昌市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情况
序号 |
主管税务机关 |
费款所属年度 |
缴费单位数量(户) |
缴费金额(万元) |
1 |
国家税务总局 乐昌市税务局 |
2023年 |
212 |
458 |
国家税务总局乐昌市税务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