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六条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将我县2022年度所属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情况予以公告。
用人单位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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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主管税务局机关 |
费款所属年度 |
缴费单位数量(户) |
缴费金额 (万元) |
1 |
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 |
2022 |
326 |
38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