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我局下列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丘素芳,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233180114;
持证人:李国镜,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233180129;
持证人:潘光辉,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233180143;
持证人:潘沛香,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233180144。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
2025年6月17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我局下列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丘素芳,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233180114;
持证人:李国镜,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233180129;
持证人:潘光辉,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233180143;
持证人:潘沛香,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233180144。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