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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税务检查证遗失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7 16:08:0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50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我局下列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丘素芳,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233180114;

持证人:李国镜,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233180129;

持证人:潘光辉,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233180143;

持证人:潘沛香,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233180144。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新丰县税务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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