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7:35:5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浈江区税务局”)在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推进,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为任务,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税收治理体系。现将区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要部署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目标任务,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要部署。浈江区税务局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理论小组、书记上党课和宣传学习专栏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把“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和依法治税的理论成果转化为谋划法治工作的思路、履行法治职责的举措、改进工作方法的本领,真正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依法治税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税收法治建设新进展

浈江区税务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重要精神作为党委政治要件严格落实。今年以来,浈江区税务局党委共召开36次党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论述、指示精神,及时学习、研究部署贯彻各类工作举措。同时,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税务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理论小组、支部“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共45次,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上有新作为。

三、着力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积极推动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完善行政决策体系、监督行政权力运行和提高依法治税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以税源管理股为责任部门,各股室配合的工作责任体系,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层层压实、不留死角。二是全面贯彻《广东省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工作报告和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年终述职内容。

四、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不折不扣落实减税政策退税。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减税退税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一把手负总责,抽调精干力量抓落实,明确责任主体,紧扣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二是多渠道宣传,采用“线上宣传+线下辅导”、“户外宣传+室内辅导”的方式,确保纳税人应知尽享;三是把减税退税工作抓细抓实,落实到户,落实到人,让纳税人应享尽享减税降费带来的红利。2022年区税务局累计办理缓税9,093万元,累计办理税费退库30,881万。

2.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正确处理组织收入和规范执法、优化服务和支持发展的关系,强化征收管理,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努力减轻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努力完成各级次收入任务。2022年,浈江区税务局累计组织税费收入532,326万元,同比增收31,465万元,增长6.3%。

3.大力推行“非接触办税”服务。坚持深入贯彻依法治税,主动转变服务方式,探索推行集成式、联办式、自助式即“IUS”税费服务新模式。今年11月取消实体办税厅,整体入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启用“智税服务专区”并推行“零窗”服务,服务质效得到持续优化提升,网报率达97.54%,基本所有事项实现“零次跑”、网上办、掌上办。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凡涉及人事、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采取党委会议、党支部委员、党员职工会议等方式,实行集体议事。严格按照党章、法律、政策、制度办事,牢固树立法律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做任何事情、任何决策都会认真思考是否符合法律、政策和制度的要求,主动把工作置于党纪国法的约束之下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中。

2.加强合法性审查。对与纳税人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税收执法事项、重大税收减免、重要行政审批、重大税务案件查处,以及干部任免、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法律顾问,为浈江区税务局提供日常综合性的法律顾问服务,开展干部职工法制培训,代理诉讼、仲裁案件,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给予建设性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员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3.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三项制度”,将税务执法行为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明确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及分工,制定相应工作措施,把“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到了具体工作中;通过执法全过程记录,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促进提升税费征管能力、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进一步规范税费执法流程。

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一)持续做好日常性税收法制宣传。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的关切和办税费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对热点新政开展系列宣传报道。

(二)持续做好针对性税收法治宣传。落实落细退税减税优惠政策,保障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效。认真落实退税减税政策,提高税费收入质量,严格组织收入工作纪律,确保符合税费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纳税人和缴费人应享尽享政策红利。

(三)持续做好集中性税收法制宣传。对部分企业开展阶段性缓缴社保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社保补贴返还政策宣讲,确保符合条件的缴费人应知尽知、愿缓尽缓、应享尽享。全力推进青少年税法普及宣传教育,走进浈江区风采实验学校开展税法宣传进校园活动,使税法知识深入童心。

六、踔厉奋发砥砺前行,积极谋划来年法治建设新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谋定而后动,笃行以致远的关键一年。浈江区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税务局、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努力把区税务局建设成为“横向到边 纵向到底”的法治机关。

(一)努力构建高水平法治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要求,扎实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工作,创新执法方式,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治税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全力组建高素质执法队伍。以法制干部为核心,以公职案件为依托,进一步加强法制人员业务培训,参与组织开展重大、疑难及典型案件等的分析研讨,拓展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对执法办案的法律指导和服务。

(三)严格落实高效率行政执法。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能,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   

2022年1月14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