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悦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200770197604G):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公司映月花园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因贵公司税务登记注册地已拆除,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告知)(浈税二分局税通〔2024〕92 号),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第一款向你公告送达。
请你及时到我局(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帽峰路1号)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告知)(浈税二分局税通〔2024〕92 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告知)(浈税二分局税通〔2024〕92 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告知)(浈税二分局税通〔2024〕92 号)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浈江区税务局
第二税务分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