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4.2特别纳税调整相关资料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2016-07-14信息来源:国际税务处字号:
  • 实体办税大厅办税指南
  • 电子办税指南
口令密码用户,提交纳税人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纳税资料后,需按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电子办税管理方法》的规定,在限期内向税务机关口令密码用户。

【事项类别】

事项大类:纳税服务事项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

管理服务对象:单位纳税人

全省通办:否

省局主管处室:国际税务处

【办理条件】

特别纳税调整相关资料报送范围:同期资料,单边、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安排企业执行情况年度报告,单边、双边或多边预约定价安排企业执行情况实质性变化报告等。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减免税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111号)。

2.每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国税收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

【办理流程】

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一次性提示应补齐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表证单书】

【办理时间】

  各地税务机关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各地地税办税服务厅

【收费标准】

  不收费

【联系方式】

  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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