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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5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25-07-18 17:23:1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区2025年第二季度(截至6月30日),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个体、其他个人纳税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新发生欠税或欠税余额增加的情况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企业、单位)

2.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企业、单位)

3.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个体、其他个人)

4.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个体、其他个人)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金平区税务局

                            2025718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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