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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欠税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8 17:41:3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相关规定,现将我区2025年第2季度(截至6月30日)企业或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新发生欠税或欠税余额增加,或上半年(截至6月30日)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新发生欠税或欠税余额增加,且至本公告前1日仍未清缴的欠税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增量)

      2.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城区税务局

2025年7月18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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