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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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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5 09:51:4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开展本县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负责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负责落实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分析纳税服务投诉情况,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 承担社保费及按规定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其他非税收入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具体承担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等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城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海城镇、赤坑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东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城东镇、平东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城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附城镇、陶河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梅陇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梅陇镇、联安镇、梅陇农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平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平镇、黄羌镇、黄羌林场、公平水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可塘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可塘镇、大湖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海丰经济开发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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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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