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5 09:51:4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县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城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海城镇、赤坑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东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城东镇、平东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城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附城镇、陶河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梅陇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梅陇镇、联安镇、梅陇农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平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公平镇、黄羌镇、黄羌林场、公平水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可塘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可塘镇、大湖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海丰经济开发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