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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全县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0-08 17:29:5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1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避免人群聚集,海丰县税务局建议您“非紧急的事暂缓办、紧急的事网上办、必须要办的事预约办”,现将有关调整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措施事项告知如下:

一、您可以选择“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建议您优先选择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含WEB端、APP端、扣缴客户端)、“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等“非接触式”线上办理途径,或使用自助办税终端办理业务;对于必须前往办税服务场所办理的事项,建议使用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预约线上办理,尽量减少前往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二、如您确需前往办税服务场所办理业务,请提前进行预约,并严格遵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县防疫的工作要求,外省市来办税服务场所人员需持有返汕落地后核酸“三天两检”阴性证明,有中高风险地区活动经历人员,需完成本地相关核酸检测或隔离等防疫要求。未预约、体温异常、粤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办税服务场所。进入办税服务场所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监测、主动扫描场所申报码并亮码(粤康码、行程卡)、间隔就坐,有序等待叫号,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开,防止聚集。

三、海丰县税务局“云税厅”(包括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办税服务厅)将继续实施办税全预约制,暂不办理现场取号,您可以通过以下渠道预约办理业务:

(一)可提前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

(二)可提前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

(三)可提前通过“汕尾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四)可提前通过汕尾市税务局官方网站进行预约。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

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xxmh/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网址:

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swsw/swsw_index.shtml

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网址:

https://nsfw.guangdong.chinatax.gov.cn/zndb/poc/#/systemSelect

“粤省事”小程序:

“粤税通”微信小程序: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APP:

“汕尾税务”微信公众号:

海丰县税务局将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工作,持续为您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因疫情防控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

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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