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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任免工作人员(2023年12月)
发布时间:2024-01-18 11:10: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决定,任命:
任命彭学成为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税政一股股长,任职时间自2022年10月起计算;
任命陈潘联为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自2022年10月起计算;
任命骆原为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可塘税务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自2022年10月起计算;
任命陈凯军为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法制股副股长,任职时间自2022年10月起计算;
任命蔡嫚为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税政二股副股长,任职时间自2022年10月起计算;
任命陈思宇为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副股长,任职时间自2022年10月起计算;
任命叶舒蔓为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组织人事股副股长,任职时间自2022年10月起计算;
任命吕君鹏为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免去陈坤印国家税务总局海丰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副局长职务。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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