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陈兴敦(已调离) 税务检查证:粤税征441592180105
持证人:吴志强(已调离) 税务检查证:粤税征441592180114
持证人:陈建坑(已调离) 税务检查证:粤税征441592180103
持证人:黄龙海(已调离) 税务检查证:粤税征441592180116
持证人:程桂明 税务检查证:粤税征44159218012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