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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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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5 10:04:3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陆丰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市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区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东海镇、城东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


碣石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碣石镇、金厢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


南塘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南塘镇、湖东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


甲子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甲子镇、甲东镇、甲西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


内湖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内湖镇、陂洋镇范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


博美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博美镇、八万镇、桥冲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


大安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大安镇、西南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


星都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星都经济开发区、潭西镇、河西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


广东陆丰东海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东海经济开发区、河东镇、上英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


华侨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负责华侨管理区、铜锣湖农场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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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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