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欠税公告(2024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24-04-22 17:55:06来源:罗定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市至2024年3月31日止,欠缴税款情况属于县级税务局(分局)公告标准的纳税人予以公告。

附件: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附件2: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

2024年4月22日

说明:欠税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纳税人的欠税情况由市级税务局(分局)公告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