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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欠税公告(2024年第一季度)
发布时间:2024-04-23 16:00:0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县截止至2024年3月31日,欠缴税款达到县级公告标准的纳税人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

2024年4月23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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