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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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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6 11:05:13来源:斗门区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白蕉税务分局。负责井岸镇、白蕉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斗门税务分局。负责斗门镇、莲洲镇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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