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高新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王立新)
发布时间:2025-03-31 14:53:07来源:高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1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王立新(230202********0639)先生/女士:

我局于2025年3月12日对你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高税税通〔2025〕13615号)(详见附件)。因采用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该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高税税通〔2025〕13615号)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3月26日

王立新(230202********0639)先生/女士:

我局于2025年3月12日对你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高税税通〔2025〕13615号)(详见附件)。因采用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等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该文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高税税通〔2025〕13615号)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3月26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