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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1 14:34:55来源:高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1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等规定,现对我局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或者会计核算软件的纳税人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名单详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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