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信益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及其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你公司未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因无法联系你公司,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限自公告发出之日起4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对你公司逾期不办理纳税申报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
2018年8月3日
附件:
未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的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 (负责)人 |
1 |
珠海市信益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914404003981641943 |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科技园园南路南侧第2号厂房之二 |
毕玉兰 |
2 |
珠海市鲁岳工贸有限公司 |
91440400076708590Q |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科技园园南路南侧第2号厂房之一 |
王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