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旭泰制鞋有限公司(914404007462512605):
我局于2021年8月9日对你单位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金红旗税 税通 〔2021〕 5631 号)(详见附件),因采用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该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珠金红旗税 税通 〔2021〕 5631 号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
2021年8月20日
珠海旭泰制鞋有限公司(914404007462512605):
我局于2021年8月9日对你单位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珠金红旗税 税通 〔2021〕 5631 号)(详见附件),因采用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该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珠金红旗税 税通 〔2021〕 5631 号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