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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珠海市恒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5-12 17:42:0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15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珠海市恒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1440400091793025B):

我局于2023年05月06日对你单位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珠金三灶税限改 〔2023〕 4号)(详见附件),因采用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该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珠金三灶税限改 〔2023〕 4号)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5月12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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