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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文书送达公告(钟阳)
发布时间:2026-07-29 17:19:4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大][中][小]打印本页 分享至:

钟阳(520102********3851):

我局于2026年7月14日向你单位发出《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阻止出境决定书》(珠金税 阻〔2026〕21号),因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该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阻止出境决定书》(珠金税 阻〔2026〕21号)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金湾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6年7月29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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