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保税区税务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保税区税务局)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95.73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保税区税务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