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拱北税务分局。负责拱北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吉大税务分局。负责吉大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翠香税务分局。负责翠香街道、香湾街道、狮山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前山税务分局。负责前山街道、凤山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梅华税务所。负责梅华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