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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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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5 10:54:4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23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和服务工作, 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开展本区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下同)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制度和规范;负责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热线等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服务渠道管理;负责落实税收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办理纳税服务投诉,分析纳税服务投诉情况,研究提出改进措施;负责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政策及制度,统筹协调社会化纳税服务。

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等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拱北税务分局。负责拱北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吉大税务分局。负责吉大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翠香税务分局。负责翠香街道、香湾街道、狮山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前山税务分局。负责前山街道、凤山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梅华税务所。负责梅华街道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承办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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