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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吉大税务分局关于送达《社会保险费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0 14:30:4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12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2号,根据2018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修改)第三章第五条的有关规定,现对我局所管辖未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发《社会保险费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详见附表)。由于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上述用人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上述用人单位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附表: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户名称

欠费所属期

文书号

文书内容

1

91440400MA4WBU1446

珠海兴缘自然素食有限公司

2024年3月至2024年11月

珠香吉税社限缴字〔2025〕10002号

2

91440402MAC08CD59D

珠海市酒浣熊贸易有限公司

2023年7月至2024年9月

珠香吉税社限缴字〔2025〕10003号

3

91440101MA5AX0GR8C

广东三缮阁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

珠香吉税社限缴字〔2025〕10004号

4

91440400742970276A

珠海市科浪电子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至2025年4月

珠香吉税社限缴字〔2025〕10005号

5

914404003453947113

珠海市德霖奕泰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2017年5月至2022年7月

珠香吉税社限缴字〔2025〕10006号

6

91440400092374762H

珠海市垚楾居素食食品有限公司

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2024年7月至11月

珠香吉税社限缴字〔2025〕10007号

7

91440400068489113T

珠海市海津龙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8月至2025年3月

珠香吉税社限缴字〔2025〕10008号

8

92440402MA56ACYPXY

珠海市香洲区船餐风情餐饮店

2022年5月至2022年9月

珠香吉税社限缴字〔2025〕10009号

9

92440400MA4UQ9RU56

珠海市吉大红雨轩餐厅

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2023年5月、2023年7月、2023年9月至2024年11月

珠香吉税社限缴字〔2025〕10010号

10

91440402MAC56JR69B

珠海新瑞林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3月至2023年4月、2023年7月至2024年4月

珠香吉税社限缴字〔2025〕10011号

11

91440402MA54L9R6XN

广东皓立云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

珠香吉税社限缴字〔2025〕10016号


联系人:
王钞           联系电话:0756-2525847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吉大税务

                           2025520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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