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
陈小慧,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402210141。
黄爱平,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402210129。
李志奇,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402210116。
梁爱武,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402180106。
师艳红,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402210157。
吴惠君,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402190128。
吴姗霖,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402210125。
许恺悦,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402180250。
袁惠卿,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402210142。
何穗武,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402210149。
郭颖, 税务检查证号:粤税征440402210111。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202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