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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文书送达公告(珠海经济特区南兴开发公司)
发布时间:2025-06-24 11:13:1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535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珠海经济特区南兴开发公司(91440400192640765R):

我局于2025年06月18日向你单位发出《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梅华税务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珠香梅华税强催〔2025〕13号),因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依法公告送达该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梅华税务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珠香梅华税强催〔2025〕13号)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梅华税务所

2025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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