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新明珠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91440400MA53BE3Y44):
因你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我局根据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责令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通知书》(珠香前税社责担通字〔2026〕301号)(详见附件),因采用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通知书》(珠香前税社责担通字〔2026〕301号)
联系人:梁文创 联系电话:0756-8717531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前山税务分局
2026年04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