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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7 17:02:5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珠海新明珠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91440400MA53BE3Y44):

因你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我局根据规定,向你单位送达《责令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通知书》(珠香前税社责担通字〔2026〕301号)(详见附件),因采用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责令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通知书》(珠香前税社责担通字〔2026〕301号)

联系人:梁文创          联系电话:0756-8717531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前山税务分局

2026年04月07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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