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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前山税务分局关于送达《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1 14:45:5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珠海新明珠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91440400MA53BE3Y44):

因你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我局根据规定,向你单位送达《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珠香前税社催告字〔2026〕03号)(详见附件),因采用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该文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序号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户名称

欠费所属期

文书号

文书内容

1

91440400MA53BE3Y44

珠海新明珠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245月至 20257

珠香前税社催告字〔202603

联系人:梁文创          联系电话:0756-8717531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前山税务分局

2026年06月01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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