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WZ2024-330FW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8.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8.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食堂管理服务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为本项目确定供应商为采购单位提供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4、其他:本项目不允许投标单位选用进口产品或服务进行投标。
注:投标人应对参与的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文件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信用信息: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①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只有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投标。供应商可自行前往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取(获取标书联系方式:李文琴、0756-3361010、wzzb@zhptc.net),获取招标文件时仅需填写《登记表》,无需提供其他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至 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201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二层(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泰盈●汇盈中心
联系方式: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756-2525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许沂宣;联系电话:0756-3361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沂宣
电话:0756-3361015